亲亲相隐与大义灭亲

中国传统文化里有两个互相矛盾的成语,一个叫“大义灭亲”,一个叫“亲亲相隐”。这两种观念各执一端,都认为自己是对的而对方是错的。

亲亲相隐:叶公语孔子曰:“吾党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证之。”孔子曰:“吾党之直者异于是,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叶公对孔子说:“我们这个地方有个正直而坦诚的人,他的父亲偷人家的羊,儿子去作证揭发他。”孔子说:“我们那地方正直的人,与你说的不一样,父亲为儿子隐瞒,儿子为父亲隐瞒,正直就在其中。”)

大义灭亲:卫桓公的弟州吁与大臣石碏之子石厚 相善,两人狼狈为奸。石厚助纣为虐,帮助州吁谋弑卫桓公,州吁自立为卫君。石碏则与陈侯谋,诱州吁与石厚至陈国,将两人以弑君之罪绳而诛之,以正典法。左丘明著史曰:石碏大义灭亲。

州吁为了夺取君位,能够自残手足,对自己的亲生哥哥痛下杀手。而石碏为伸张正义,则连自己的亲生儿子石厚都不放过,一样问罪而诛之!石碏正直吗?正直。于是,大义灭亲就成为社会主流价值观认可的一种美德。然而,大家有没有觉得这是一种令人不寒而栗的没有人性的美德?为何这样说呢?如果说石厚帮助州吁弑君是大逆不道的罪恶,那么,造成石厚罪恶行为的原因不正是他的父亲石碏吗?石碏曾说:“臣闻爱子,教之以义方,弗纳于邪。”要怎么从小教育儿子的道理他是懂的,然而他却放纵自己的儿子,失于教养,酿成恶果,这不正是:“子不教,父之过。”吗?正是石碏没有教育好自己的儿子,没有让他成为一个善良正直的人,所以才有后来石厚与州吁狼狈为奸的弑君恶行。石碏不但没有自责,没有承认自己养儿不教的过错,反而为了彰显自己的正义而把自己亲生的儿子问罪诛灭,这种美德不让人感到心寒吗?如果为了所谓的正义,不顾亲情伦理道徳,牺牲自己的亲人,六亲不认,这就使我们丧失了人性。而亲情伦理是人的基本道德底线,是维系人与人关系的最后链索。如果连这个最基本的底线都没了,也就丧失了人之所以为人的最基本的善良,还如何称之为人呢?一个人连自己最亲的父母妻儿都能牺牲的话,还有什么事会不敢做呢!将自己的亲人灭掉了,自己的道德底线也就被突破了。这样的人以后干任何事情都不再有思想负担。一个连亲情都能够放弃的人,对自己最亲的人都无所顾忌,自然会将这种思维扩散至外部世界,对待他人更是如此。但凡敢作大义灭亲之举者,必为杀伐果决,隐忍刻薄的狠辣之辈。

但是,站在大义灭亲的立场,就是要公平公正合理,法不容情,帮理不帮亲。从社会的角度来看,大义灭亲是对的。然而,在被灭亲戚眼里你六亲不认,心狠手辣,有违人性,用我们广东客家人的话来说就是“瞎眼狗,死雷头,雷古,雷人,四六货(二百五),六月柚……”因此,从伦理道徳层面来说,大义灭亲是不对的。

人性都是相同的,在西欧,法国先贤孟徳斯鸠在《论法的精神》中亦说道:“妻子怎么能告发丈夫呢?儿子怎么能告发父亲呢?”这与儒家“亲亲相隐”的伦理道徳观念不谋而合。儒家思想主张忠孝治国,因此提出“亲亲相隐”的仁爱道徳理念,提倡对自己关心相爱的人,尤其是父母血亲,即便他们有了过失,也不忍苛责追究,兴师问罪,而有包庇掩护的恻隐之心,这样才合乎人性。因此,古代的统治者认为亲情伦理是社会道德的基础,是维护宗法伦理和家族制度的保证。如果一个连父母亲人都能够检举揭发的人,又怎么会忠于国家?忠于君王呢?但是站在大义的角度来看,亲亲相隐的道徳观就是一种恶,这种理念必然会形成姑息养奸藏恶的风气,成为滋生贪污腐败的温床,对社会造成危害。比如,政府官员利用职权之便为其子女及亲戚营私舞弊谋取私利,其子女亲戚则为其隐匿违法乱纪的行为。这就使治贪昌廉的政治理念难以贯彻执行。因此,古人才会感叹:忠孝难两全。

――踩云追梦

(附:案例,我们来看一下春秋战国时魏国的宰相公叔痤在面对大义与私情是怎么处理的:公孙鞅者,卫之庶孙也,好刑名之学。事魏相公叔痤,痤知其贤,未及进。公叔痤病,恐不起,于是魏惠王往问之:“公叔病如有不可讳,将奈社稷何?”公叔曰:“痤之中庶子卫鞅,年虽少,有奇才,愿君举国而听之!”王嘿然。公叔曰:“君若不听用鞅,必杀之,无令出境。否则,若为他国所用,必成魏患。”王许诺而去。魏王出,谓左右曰:“公叔病甚,悲乎!欲令寡人以国听卫鞅也,后又劝寡人杀之,岂不悖哉!”随后,公叔痤召卫鞅曰:“吾先君而后臣,故先为君谋,荐子代吾相位,君弗听。再请君杀子。后以告子。子必速行,西入秦,得秦政可成大功!”鞅曰:“君不能用子之言任臣,又安能用子之言杀臣乎?”卒不去。公叔痤病逝,卫鞅守丧成礼,后入秦,秦孝公臣之,以谋国事,改革秦政,变法度,秦渐强,卫鞅举兵伐魏,虏魏将公子卬,破魏师。魏惠王恐,使使献河西之地于秦以和。因去安邑,徙都大梁。魏惠王曰:寡人悔不听公叔痤之言,乃有此败。)


参考资料

以上就是关于亲亲相隐与大义灭亲的全部内容了。

相关文章